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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2月27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院长张韵声

发布时间:2014-07-31【字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7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主要工作
  2007年,我院紧紧围绕海口发展的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52件,结案5548件,综合结案率为96?4%,其中受理诉讼案件5175件,审结5076件,结案率为98?09%;受理执行案件577 件,执结472 件,执结率为81?8%,执结案件标的额7?68亿元。
  一、切实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突出大要案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76件631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8人。成功审理了被告人罗文明残杀小学女学生案、被告人依比不拉木等11人重大贩毒集团贩毒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在刑事审判中,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保证被告人受到公正审判和人道待遇。全年共为确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2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共有3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
  ——关注民生,依法认真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国企改制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产权转让等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保障创新体系建设。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改革、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749件。
  对群体诉讼案件、涉弱势群体案件、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媒体关注的案件等,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审理。如海南农垦868名职工与海南农垦华侨经济实业开发公司偿还集资款纠纷案,这些职工是农垦系统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中有离退休老干部、海外归侨、港澳台胞,也有下岗待业、生活困难的职工。我院在审理和执行该案中,热情接待职工的来访,通过积极沟通和做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了职工心中的忧虑,最终将363?5万元款项发放给868名职工,并召开了执行现场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责,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的和谐关系。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体性行政争议,尤其是涉土地行政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试行了交叉指定管辖制度,对各区法院认为压力大、干预多的案件可报请中院提审或由中院指令其他区法院审理。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庭外协调和解的新方法,规范了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程序。全年共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193件。
  ——执行工作继续保持执结案件数大于收案数的良好态势。依法公正高效地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债权。继续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推行执行的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分离。围绕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加强了对执行案件中财产评估、拍卖的监督。加强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包括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树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了协调、指导、督查制度。
  ——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高效快捷、规范有序的立案机制,努力提高立案效率。完善了申诉信访工作机制。降低申诉门槛,实现申诉案件件件受理、件件审查、件件答复、限期结案。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信访问题,做到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随时接访,热情接待。继续坚持“周五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长判后释明接访听证制度,开展院长集中接访;严格贯彻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杜绝推诿拖延或矛盾上交,使纠纷尽早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继续完善人人办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保持了涉诉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零记录”。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024件(其中院领导处理591件),接待来访1584人次。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全年共缓、减、免交诉讼费21万余元。指导四个区法院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继续做好速裁法庭工作。推动“法律进乡村”工程,积极推广巡回法庭等便民措施,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注重诉前和诉讼全程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因素尽量争取调解结案。全年民事案件调解结案118件,撤诉244件,调解、撤诉率为20?7%,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成功调解了刘松林、陈碧慧等6人与海南省电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海南美兰机场国际旅行社与陈江华等22人劳动争议纠纷案等一批案件,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加强了领导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司法能力,做到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以规范庭审作风为重点,整顿审判作风,解决“冷、硬、横、推”的问题。不断改进学风,首先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教育广大法官遵守司法礼仪和法官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树立法官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严格管理,狠抓纪律,对3名长期不上班的干警予以劝令辞职。深入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司法的指导思想。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宣传新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积极向上的氛围。今年共有7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民二庭荣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民三庭荣获全国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庭荣获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二)认真开展“抓廉洁办案,树公正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去年开展了“抓廉洁办案,树公正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密切联系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重点开展了拖案压案、申诉投诉、违法违纪、司法形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重点解决了立案、审判、执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同时,与市委政法委开展的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主题教育的实效。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得到巩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提升了法院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一是突出内部监督。把监督工作切入审判和执行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加强院长、庭长对重点案件的监督,院长、庭长通过对案件的质量检查、旁听开庭、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在不干预审判和执行的前提下,强调对过程的监督,将事后监督和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继续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坚持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评查,从中发现错案线索。对自2006年7月到2007年6月我院被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以及本院再审改判的40宗案件进行了检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3宗案件的承办法官给予了谈话诫勉教育。
        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广大法官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坚持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去年我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情况等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去年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近三年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常委会委员的一致肯定。我院通过召开座谈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等方式,征求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市人大批转的案件71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我院还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实行了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审判情况的工作制度,并通过召开记者座谈会等方式,征求意见,主动接受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四)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办案的查处力度。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对违法违纪的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处理到位。继续开展对“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大检查活动,对办案法官或审判组织其他人员与当事人私下联系、接受吃请、占用或借用当事人和代理人财物供自己或亲友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处理。全年没有违法案件发生。
        三、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司法改革
  ——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继续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建立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诉讼流程告知制度。坚持刑事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判;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或听证;申诉复查案件处理过程一律公开,坚持申诉复查听证;坚持国家赔偿案件一律公开听证。推行执行工作“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案件执行情况,把全部执行行为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对重要执行行为一律公开听证。进一步完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公开措施,重点完善了公开评估、拍卖操作程序。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以全省法院应用网络办案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从技术上解决案件流程管理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中止诉讼、中止执行、诉讼档案管理、执行款物管理等案件管理环节,基本解决了违法超审限、诉讼档案超期归档等问题。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市委探索构建富有海口特色的、更具活力的管理体制机制的新思路,按照最高法院“二五”纲要所确定的目标,继续推进了判后释明听证、庭前准备程序、调解工作、完善执行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强了审判委员会改革力度,加强了干部交流、培养和选拔力度。配合省高院做好推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
  ——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办案经费、诉讼费、物质装备和司法技术等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司法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加强了法院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职能,提高队伍凝聚力。
  四、进一步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提高整体素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中央、省委有关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不断解决基层法院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完善市区两级法院间选调干部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制度。争取各方支持,加强全市法院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信息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司法管理的现代化。
  二是健全对下业务指导工作制度。切实把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作为工作重点,采用二审案件交换意见、座谈会、研讨会、典型案例评析、裁判文书评比等形式,实施业务指导;各审判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交流,及时收集问题,研讨解决办法,统一司法尺度。
  三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了人民法庭领导、指导的工作机构和制度。加强人民法庭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方便、快捷、高效、低廉的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功能。如永兴人民法庭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诉讼调解网络,45名村干部成为诉讼调解网络调解员。去年11月22日,永兴法庭利用调解网络1天调解结案14件。该法庭全年调解结案率达到96%。
  四是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了法院工作规范化管理力度,形成一套适合法院工作特点、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审判管理体系和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体系,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趋向组织严密、制度完善、规范科学、政令畅通、高效有序的方向迈进,法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了明显提高。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有的法官素质不高,全局观念不强,法律适用水平低,驾驭审判活动能力差,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法官审判作风不正,办事拖拉、态度冷漠、工作推诿。个别法官抗干扰、防诱惑、拒腐蚀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案件的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比较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还比较多,反映少数法官审判作风较差,司法形象不佳。司法管理还存在漏洞,内部监督不够到位。基层基础建设的任务还很重。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我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市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

        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运用刑罚功能,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强大威慑力。重点惩处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以有利于遏制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严之有据,宽之有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注重依法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正确实施物权法,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妥善审理好借贷合同纠纷、证券纠纷以及破产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环境违法和侵权行为,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保障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与民生相关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依法促进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和信任为目标把握行政审判工作。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当前群体性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认真总结依法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注重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意愿和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不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积极探索通过协调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使案件处理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
  以建立科学、统一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为重点,促进执行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加大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完善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收结案良性循环。进一步实行执行公开,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落实廉政制度,实现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的统一。
  努力强化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针对案件上诉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比较高等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寻找对策,切实提高审判质量。针对案件多、压力大和办案人员少等困难,要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水平。
        二、以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核心,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市委和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力和大局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将公正司法与践行科学发展观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的意识,力求司法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把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内化为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正确理解并牢固树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权威、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和谐和司法统一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树立和宣传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纠纷的能力,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审判与服务等重要关系,不断提高审判水平,提高审判效率。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证司法人员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紧紧抓住影响公正、文明司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抓住影响违法违纪的高发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整改,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进司法民主和审判公开,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惩戒力度,坚决查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利益之风,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建立与人大的联系沟通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三、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进一步深化法院的司法改革和管理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关于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院管理。继续深化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落实合议庭责任制,建立合议庭成员交流工作机制,加强院长、庭长对合议庭的制约和指导制度。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重点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价标准,建立法官审判质效评查档案。严格适用并细化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建立规范的再审申请审查程序,促进再审申请的公正审查。创新执行手段,切实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完善案件审理、执行流程管理,实现对起诉材料管理、立案、分案、庭审、合议、审判委员会管理、裁判文书审核签发、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建立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制度。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有利于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各类人员各尽其能的管理体系,形成身份明确、职责清晰、管理严格、配置合理的人事体制。
  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水平
        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工作重心,按照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的思路,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从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物质装备等各个方面加强基层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研究和统一指导,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基层法院法官的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基层案多人少以及部分法官素质偏低问题。重视基层法院存在的困难,积极帮助解决,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职能落实到基层,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海口”的征程上,人民法院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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