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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2月25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院长张韵声

发布时间:2014-07-31【字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2月 25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法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
  根据市委的安排,自2009年3月至9月间,全市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集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系列扎实细致、整体推进的工作,既完成了市委要求的规定动作,又结合审判实践创新了自选动作,从审判作风、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落实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促进了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全市法院用科学发展的理念统领全局工作,坚持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构建和谐的办案原则,自觉把审判和执行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考量,真正实现在服务中司法,在司法中服务。全市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701件,同比上升13?3%,审(执)结19401件,结案率93?7%,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6075件,同比上升6?9%,审(执)结5894件,结案率9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克服了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出现的案件数量增多、难度加大等困难,实现了结案数和结案率双提高。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海口社会稳定。全力服务保稳定工作大局,依法审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30 件,同比上升9?2%,审结2020件,结案率99?5%,判处犯罪分子 2444人。其中,中院本级审结275件,结案率91?4%,判处犯罪分子351人。依法严惩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处置“积压命案”“积压命案”是指2008年1月1日前发案且于2008年4月1日后侦破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致人死亡的重大暴力犯罪案件。审判,在严格把关的同时,做到了快审快结,确保了我市处置积压命案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受理积压命案25件57人,已全部审结。依法惩治腐败,审结了原省国资委副主任王俊武受贿案和海口规划、地税系统受贿窝案等职务犯罪案件78件95人,有力配合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356名未成年犯以及罪行轻微的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 2168名确有悔改表现的服刑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率先在全省法院尝试与执行财产刑相结合,加大了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全面加强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共为确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82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二)切实加强民商事审判,关注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围绕保增长、保民生工作大局,以解纠纷、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依法审理了大量民商事纠纷。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995件,同比上升25%,审结10612件,结案率96?5%。其中,中院本级审结2531件,结案率96?6%。一是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738件,同比上升15?4%,保障了海口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农村信用社贷款清收工作,审结涉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1357件,标的额1?2亿元,维护了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和资产运行安全。三是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举的原则,审结了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纠纷案件2076件,同比上升17?3%。其中,中院本级审结1059件,同比上升223?9%。四是慎重审理企业兼并、破产、产权转让案件,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成功审结了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国际租赁投资公司等破产案件。五是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件,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支持了科技创新,防范了虚假诉讼。六是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分配等涉农纠纷案件 229件,服务海口文明生态村建设和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民商事审判中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建立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全年共调(解)撤(诉)民商事案件3942件,调撤率37?2%,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市中院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42?8%,而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到69?4%。
  (三)创新行政审判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43件,同比上升14?2%,审结437件,结案率98?7%。其中,中院本级审结234件,结案率99?2%。行政审判贯彻“和谐与互动”理念,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审判、协调方式化解了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有力地支持和配合了我市的城市拆迁改造、重大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为“791”工程、玉沙村改造、新埠岛拆迁等省市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了政府依法行政。继续采用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形式向政府机关反馈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指导促进依法行政。市中院的《司法审查报告》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依托新机制清理执行积案,加大“执行难”破解力度。为积极解决困扰我市两级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问题,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市区党委及政法委的领导,在市区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带领下,充分依托清积联席会议机制,推进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落实执行救助制度,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自2008年11月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以来,全市法院以涉特殊主体(政府机关等为被执行人)和特困群体(农民工等为申请执行人)等一批重点疑难案件为突破口,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加大力度,执结了一大批“老大难”积案。共清理出2007年底前受理的执行积案5983件,执结5939件,执结率99?3%,执结标的额3?76亿元。
  在做好清理执行积案的同时,全市法院去年还受理了执行案件4779件,执结3898件,执结率81?6%,执结标的额14?88亿元。
  (五)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重视申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开展院领导集中接访,切实落实首访负责、“四定一包”“四定一包”是指对重大敏感上访案件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工作责任制。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3227件(人)次,同比下降8?2%,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72件, 同比下降42?5%,审结160件,结案率93%。加大便民利民力度,在落实好《海口市两级法院司法为民五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去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便民、利民的意见》,进一步丰富了司法为民的具体内容。立案更加高效便捷,对年迈、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办案方式更加灵活,深入到边远村庄或田间地头巡回办案332次。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4735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59?6%。积极开展法律“六进” “六进”是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学校等开庭515场次,到乡村、学校开展法制讲座12次,开展法律咨询21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800多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缓、减、免当事人诉讼费近百万元,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三类案件”“三类案件”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的特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281件297人,救助金额近百万元。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针对去年全市法院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市中院把队伍建设特别是队伍廉政建设作为去年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以及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中院先后召开了2次党组民主生活会、3次党组扩大会、2次全市法院廉政工作会议和1次全市法官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廉政教育整顿和队伍建设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亡羊补牢,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措施。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安排中院2位党组成员分别驻点2个反映问题较大的区法院进行重点整顿,对其中1个区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教育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从身边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开展“三查三评”活动“三查三评”是指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考评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对1650件重点案件、2574份裁判文书、48个合议庭进行了评查和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推动了廉政工作的开展。去年全市法院一审上诉案件被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了9?8个百分点。市中院去年共受理群众投诉198件,同比下降了27%。
  (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五个严禁”是指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制度廉审要求,清理修订《廉政责任否决制度》等9项廉政制度。完善审判执行公开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关系制度,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两级法院共设立廉政监察员45名。认真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针对50个权力事项、205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去年全市法院自行查处违法违纪9人,其中给予行政记大过2人,记过1人,警告4人,辞退2人。
  (三)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司法能力。在狠抓廉政建设的同时,培养树立队伍“自身先进典型”“自身先进典型”: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美兰法院被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刑一庭法官林蔚茹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全市法院共有3 个单位、4 名个人被评为省级先进。,大力弘扬正气。在市委、市人大的领导监督支持下,提拔任用了一大批优秀干部和法官,其中还重点培养了一些民主党派干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多次带队到市中院举行任职仪式颁发任命书,给中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极大的鼓舞。两级法院在市、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招考、选调方式,补充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49名,缓解了法官断层问题。改革法官培训方式,推行资深法官教法官、庭审竞赛、岗位练兵等形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法院受训法官近1000人次。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荐的1名法官考取了省赴美留学名额,推荐的11名法官考取了法律硕士学位班。加强干部交流和挂职培养,选派8名年轻法官到基层法院进行了挂职锻炼。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监督,落实宪政要求。认真贯彻《监督法》,出台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工作制度》,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将全市法院内部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去年市中院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案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市区两级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 102人次,召开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座谈会6次。增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和范围,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2345件,占一审案件数的14?7%,较好地落实了司法民主制度。
  三、努力推进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公正高效、科学合理的审判工作机制
  坚持从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出发,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步入公正高效权威的正确轨道。
  (一)探索建立行政纠纷解决的新机制。为实现行政审判与政府行政的良性互动,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市中院继2008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和谐与互动”行政审判理念后,去年又致力于“两种机制、两个平台”“两种机制、两个平台”是指与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共同研究探讨,逐步建立起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法院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机制、重大行政案件由党委政法委和人大出面协调的重大案件协调机制,打造出法院与政府间良性互动、重大行政案件由党委和人大协调的化解行政纠纷的两个平台。的建设,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最高法院领导已批示要求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
  (二)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作为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唯一一家开展试点的中级法院,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进行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将量刑首次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全市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适用规范化量刑审理的刑事案件共821件,试点“五类案件”“五类案件”是指毒品犯罪、盗窃犯罪、抢劫犯罪、故意伤害犯罪、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上诉率与改判、发回率与2008年全年刑事案件改判、发回率相比,下降了将近一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推进院、庭长“一线工作法”。为加强“院、庭长”“院、庭长”是指院长、副院长和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市中院提出院、庭长要做到“五个一线”,即深入一线办案、深入一线接访、深入一线调研、深入一线指导案件、深入一线协调案件,改变以往闭门批案的做法。如院长带头选择量刑规范化的典型案件主持开庭,推动了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开展。去年市中院院、庭长共办理、参与协调案件742件,一批“老大难”案件得以解决。
  (四)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便民利民出发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及时有效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去年市中院设立了海口市诉前调解服务中心职能,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民间调解、社会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仲裁调解等资源,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
  (五)推动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为科学合理划分职责,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市委和市编委的支持下,市中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增设,如为加强审判质量管理,设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为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在执行局内设复议科、综合科、执行工作科。为加强信访工作,成立了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预防腐败和有效减少鉴定环节出现的问题和投诉,撤销了海口市诉讼证据鉴定监督中心职能而变更职能为便民利民的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为真正实现书记员与法官的密切配合、协调办案,积极探索改进书记员管理模式,建立书记员派驻审判庭工作制度。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与每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热情关心和鼎力帮助密不可分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对上级领导机关、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给予我们的真心关怀、真诚理解和真挚鼓励,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少数法官自律意识不强,一些廉政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司法不廉情况仍然存在,个别法官因违法违纪受到了纪委、检察机关的查处,甚至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形势严峻。二是少数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情况,没有很好地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以及队伍廉政建设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四是市区两级法院的物质基础建设明显落后于内地许多同类法院,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方面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管理中的科技含量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市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局之年。面对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服务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全市法院将立足新起点,以新思路、高标准谋划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我们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及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狠抓执行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

  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促进平安海口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妥善处理好民商事和行政纠纷,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妥善审理好各类涉外纠纷案件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房地产纠纷、旅游服务纠纷、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审理好民间借贷、医疗、住房和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良性互动机制和重大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全面加强行政审判,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执行积案清理成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三)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具有八项功能“一条龙”服务的立案大厅、信访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问题。继续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继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
  (一)狠抓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落实各项廉洁纪律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推行对廉政问题突出法院的巡视纠正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健全惩防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重构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二)狠抓制度执行力,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加强执行文化教育,认真抓好制度落实,切实解决纪律松散、作风拖拉、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崇尚法律、公正廉洁、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院风院貌。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试点的罪名适用范围,将定罪量刑放在公开庭审中阳光操作。以海口市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推动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门审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依托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支持尽快成立海口市少年法庭,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加强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司法调研,做好充分的司法应对。
  (二)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制度和精品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案件调解率、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强化执行工作考评,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考评中的权重。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任制法官助理、书记官制度,促进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实行初任法官基层锻炼制度,分期分批遣派新任助理审判员到人民法庭锻炼半年或一年,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逐步推行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遴选的制度。
  四、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全面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协管力度,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业务监督力度,提高基层法官整体素质。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推动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以及司法行政事务中的应用。争取用2到3年时间,使我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构建“平安海口、和谐海口”、推动海口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全市法院担负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海口市情,围绕中心工作,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我市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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