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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2月14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院长张韵声

发布时间:2014-07-31【字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4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四项重点工作“四项重点工作”是指2009年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海南省委根据我省省情确定的“治安环境整治” 政法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职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积极服务国际旅游岛开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2010年,全市法院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遵循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构建和谐的办案原则,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353件,同比下降6?5%,审、执结18393件,结案率9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5304件,同比下降12?7%,审、执结5137件,结案率96?9%,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
  (一)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215件,同比上升9?1%,审结2206件,结案率99?6%,判处罪犯314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15人。中院本级审结346件,结案率99?1%,判处罪犯682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7人。全市法院结合“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年”活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赌禁毒等专项斗争,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杀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582件920人,含公安机关侦破的积压命案23件43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13件1069人。坚持依法从严惩治腐败,审结原省住建厅处长孙战年、原省高院副处级审判员肖介清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0件89人。坚持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抓好刑事大要案的审判,成功审结李飞文等23名被告人“海口汽车南站拉客抢客”涉黑案等重大敏感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依法对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2件,对8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477名未成年犯以及罪行轻微的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为231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1496名服刑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调解率达60%,有效缓解附带民事赔偿执行难,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服务发展,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881件,同比下降10%,审结9454件,结案率95?7%。中院本级审结2062件,结案率96?2%。民事审判坚持以解纠纷、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积极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和投资环境。一是认真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1452件?同比增长96?7%。通过规范交易,支持诚信,制裁违约,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案件,如依法审、执结涉“791”、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重点项目案件56件,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共审结劳动争议等群体性纠纷275批1785件。四是保护知识产权,支持科技创新,共审结企业破产、改制、重组和知识产权案件25件,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市中院审理的一起商标侵权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五是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共审结婚姻、继承等家庭纠纷案件1167件。六是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海口文明生态村建设和农业发展,共审结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等涉农案件302件。七是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最大限度缓和医患矛盾,共审结医疗纠纷案件73件。
  (三)坚持和谐互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78件,同比上升30?5%,审结570件,结案率98?6%。中院本级审结250件,结案率为99?2%。行政审判坚持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案件249件,占一审案件的58?5%,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39件,占9?2%,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指导基层法院稳步推进行政审判简易程序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司法与行政的和谐互动,通过倡导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坚持多措并举,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09件,同比下降5?6%,执结3905件,执结率86?6%,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24?3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1?6%,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中院本级执结545件,执结率87?5%,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0?8%,同比提高16?5个百分点。执结率和执结标的到位率均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拍卖监督小组,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协助执行规定,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探索实行全市法院统一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制度,成功执结了一批“骨头”案和“老大难”案件。
  (五)坚持标本兼治,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2917件(人)次,同比下降9?6%。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9件?审结204件?结案率97?6%,依法提起再审25件,占12?3%。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有效减少信访数量。认真开展集中接访,在院领导集中大接访和政法系统大接访中共接待来访群众167人,涉及案件122件,目前已办结109件,办结率为89?3%。按照上级机关部署,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共排查信访积案93件,已妥善解决55件,化解率59?1%,超额完成上级机关提出的第一阶段化解目标任务。
  (六)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大便民利民力度,认真落实市中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五十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把为民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改进立案方式,对年迈、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开展巡回审判,四个区法院分别到乡镇村庄、田间地头开庭108次。开展法律“六进”“六进”活动是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组织庭审观摩67次、法制讲座25场、法律咨询活动41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3291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44?5%。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6?7万元,在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财政部门支持下,向183宗执行案件253个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89?8万元,向36个生活困难信访人发放救助金27?5万元。面对国庆期间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积极组织开展抗洪救灾,全市法院共投入警力460余人次、车辆90余台次参与抗洪抢险,共捐款15万余元。
  二、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一年来,我院坚持从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出发,大胆改革实践,积极探索科学机制,有效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一)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在2009年试点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海口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将试点范围由五种罪名扩大到十五种罪名2009年试点的五种罪名是贩卖毒品、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抢劫,新增的十种罪名是强奸、非法拘禁、诈骗、抢夺、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2010年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刑事案件1651件,试点案件的上诉率同比减少13?4%,被告人服判率显著提高。全国部分法院、全省部分法检两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学习交流座谈会先后在海口召开,最高法院、省高院及与会其他政法部门代表对我院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开展分段集约执行改革试点。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在全省法院率先试点推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执行改革。把执行过程细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查封、财产处置、综合结案四个环节,并相应设立综合协调组、统一查找查封组、财产处置组、综合结案和恢复执行组,实施以节点控制、分工合作为特征的流程管理制度,实现所有执行案件的立体交叉执行,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和公正。试点后执行案件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高,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三)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便民利民出发,首次设立海口市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制定《关于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加强社会矛盾综合化解,及时有效调处纠纷。在审判中认真落实“调解优先”,全市法院共调(解)撤(诉)民商事案件3298件,通过协调促使行政案件原告主动撤诉97件,实现了案结事了。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有效遏制“诉讼膨胀”势头,实现了全市法院案件受理数量近五年来的首次下降。
  (四)建立与其他政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根据最高法院、公安部的要求在保障法官人身安全方面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在法院执行工作中也建立了通过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制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市检察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对检察机关实施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进行规范和提供便利;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推进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针对海口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的现象,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秀英法院成立了海南省首个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专门法庭——海口市少年法庭;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市区两级法院成立了“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并在主要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快速便捷审理旅游纠纷;尝试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市中院设立了历史上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依法保护海口的生态环境。
  (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抓好制度建设,共清理、修订制度101项,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秩序,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制度管理体系。理顺审判管理机构,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加强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监督指导。建立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制度,细化违法审判责任,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评查”“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是中央及省委政法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评查的案件范围是2009年度以来审结的民商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等。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去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为25?3%?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上诉案件中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2?7%,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数量亦明显下降。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一)加强思想建设,开展创先争优。在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开展了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线、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落实年为载体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去年市中院执行局获“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市中院书记官处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两项殊荣,秀英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琼山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龙华法院在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被省高院记三等功,市中院民一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记二等功,有3名法官获“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1名法官获“海南省首届青年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并入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侯选人,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1名法官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2名法官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3名法官被省高院记二等功。
  (二)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信。全市法院积极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和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利用正反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领导讲廉政课,主要节假日向干警发廉政短信,使教育活动进脑入心。认真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及“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继续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完善干部谈话制度,健全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试行司法廉洁公正监督服务卡制度。全市法院去年自行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5人,诫勉谈话15人次。
  (三)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司法能力。全市法院面向全国选调优秀法官21人,招录公务员59人,聘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65人,缓解了法官断层与办案人手不足问题。继续做好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和干部挂职交流工作,首次启动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选派业务骨干下派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有1名法官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名法官考取了最高法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办法学硕士,11名法官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法律硕士,还有19名法官正在攻读海南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培训干警2500余人次。去年年底,最高法院《中国审判》、省法官进修学院同时在海口中院挂牌成立了《中国审判》(海口)写作与培训基地和省法官进修学院海口分院,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法官培训水平和能力。
  (四)开展文化建设,陶冶干警情操。通过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律、公正廉洁、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院风院貌。一是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司法新课题研究工作,成立了能动司法、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等八个调研组,围绕土地、房产、旅游等热点问题开展调研,主动服务大局。市中院共完成调研成果90项,其中省市重点课题8个,有59项调研成果发表和获奖。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成功举办两次新闻发布会。最高法院《中国审判》杂志专题报道了我院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和加强审判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二是大力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了海口法院建院60周年庆典活动,海口法院首届“金法槌杯”文化艺术作品评选和第二届“天平杯”羽毛球比赛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三是确定了“尚法求是,和谐为民”的院训作为法官行为指引。四是成功承办了“法律的真谛是实践”研讨会、“审判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研讨会和“能动司法与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法治文化专家论坛三个全国性会议,通过交流学习,提升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文化内涵。
  (五)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参与案件评查共121次,向人大、政协报送信息、材料316次。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8件,全部办结并答复。收到人大转交信访案件51件,已办结43件,其余8件正在抓紧办理中。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41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名,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2987件,占一审案件数的28?8%。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及时听取、认真办理公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回复网上投诉、公众建议及法律咨询166件。
  (六)指导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对区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协助区委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好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案件质量,有效减少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指导琼山法院完成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支持龙华法院做好新审判大楼的选址和建设,完成了市中院审判大楼的加层工作。抓住全省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样板在我市法院试点的契机,全力推进法院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建设。
  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仍存在差距,差错、瑕疵案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错案追究力度不大,惩戒作用甚微;三是案件超审限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四是个别法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情枉法、裁判不公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强化审判职能,严格审判管理,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围绕海口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工作。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依法审理好涉外纠纷、房地产纠纷、旅游服务纠纷等案件,保障国际旅游岛平稳健康发展。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审理好因企业转型、改制、重组引发的纠纷案件,保障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围绕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科技创新。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妥善化解征地补偿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增强宗旨意识,通过采取完善立案“文明窗口”、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司法为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便利和温暖。开通海口法院因特网站,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打造与民众交流的新平台。继续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在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真正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依法审理好劳动、教育、医疗等涉民生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与创新,在推动法院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效。以全省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样板在我市法院试点为契机,逐步建立起“以流程管理为依托,以质效考评为导向,以信息手段为支撑”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审判效率管理体系、审判效果管理体系和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完善意见收集、情况反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司法民主。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权而规定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历史性的变化,尽快组织学习,积极做好应对。进一步推进分段集约执行试点工作,构建与金融行业互动协助机制。继续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民事公开确证、认证和行政审判适用简易程序改革工作。积极筹建医疗纠纷巡回法庭。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上有新提高。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惩防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维护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铸造“尚法求是,和谐为民”院魂,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上有新发展。全面落实业务对口包点指导制度,强化对基层法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区法院司法水平。协助区委抓好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协管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法官整体素质。争取国家、省和市的支持,尽快完成市中院立案信访大厅、海口注射刑场建设,支持和帮助龙华法院尽快完成新审判大楼的建设和搬迁工作,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立足海口市情,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将海口打造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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