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6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吴剑平
各位代表:
现将全市法院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请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1375件,审、执结90342件,结案率98.87%。中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28211件,审、执结27913件,结案率98.94%。
(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
认真贯彻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0109件,审结10097件,结案率99.88%。判处罪犯12371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024人。中院本级审结1505件,结案率99.60%,判处罪犯1829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68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赌禁毒、处置“积压命案”[ “积压命案”是指2008年1月1日前发案且于2008年4月1日后侦破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致人死亡的重大暴力犯罪案件。]、“清网行动”、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等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暴力和毒品犯罪。审结“两抢一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3911件5705人,审结“积压命案”61件122人。成功审结了李飞文等23人“海口汽车南站拉客抢客”涉黑案、张耀扬杀害“的姐”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高举司法反腐利剑,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93件526人,从严惩处了海口规划、地税系统受贿窝案以及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省住建厅原处长孙占年等一批职务犯罪分子,彰显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
——妥善审理新类型犯罪案件。审结了酒托诈骗、电信诈骗、高考诈骗、贩卖毒品“快活水”等一批新类型犯罪案件。去年6月,成功审结海南首批三起“醉驾案件”,依法对醉酒驾车者定罪量刑,对文明驾驶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的刑事被告人,在审判时区别对待,依法从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共对872名未成年犯以及罪行轻微的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对4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为644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10380名服刑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严格执行“两高三部”[ “两高三部”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证据审查的规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20件。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
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7960件,审结47423件,结案率98.88%,结案标的额173.7亿元。中院本级审结11443件,结案率97.91%,结案标的额100.2亿元。
——加强涉省、市重点项目案件审判。共审、执结涉及我市“791”工程、玉沙村改造、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府城镇朱云路旧城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案件265件,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我市“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活动部署,抽调警力1000多人(次),协助政府拆除违法建筑10万多平方米,对确保“拆违”行动平稳、迅速地开展发挥了较大作用。
——加强房地产案件审判。认真做好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和国家政策调控下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4736件。通过规范交易,支持诚信,制裁违约,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1件,市中院审理的两起案件[陈国明诉海南省人民医院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和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海口正合网吧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2009年和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展现了中院对该类案件的审判水平。
——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审结了海南省肥皂厂、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企业破产、改制、重组案件29件,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维护了市场秩序。
——加强金融证券案件审判。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了农村信用社贷款清收工作,审结涉农信社贷款案件1357件,标的额1.8亿元,维护了农信社金融债权和资产运行安全。妥善审理了860名股东诉海南华闻传媒投资公司的海南首例虚假证券陈述责任纠纷案等一批证券纠纷案件,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强婚姻家庭案件审判。高度重视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344件,妥善处理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103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分配等涉农案件851件,服务海口文明生态村建设和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审慎审理行政案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2289件,审结2278件,结案率99.52%。中院本级审结1118件,结案率99.64%。在全市法院审结的1625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1126件,占69.29%,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257件,占15.81%。
——坚持“协调优先、调判结合、以判促调”的原则,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妥善处理了大量涉诉群体性行政争议和一批社会关注的行政案件。积极探索“和解”解决行政纠纷新方式,美兰区法院首次引入行政协调确认书[ 行政协调确认书是指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经协调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对和解协议依法予以确认的法律文书。]制度。通过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 行政审判白皮书是指市中院向政府机关反馈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指导促进依法行政所制作的年度《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指导基层法院稳步推进行政审判简易程序改革试点,适用行政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56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与市法制局共同举办了第十五届全国部分省会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研讨会,收获大,反响好。
(四)强化执行工作力度
重视和加强执行工作,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066件,执结18601件,执结率97.56%,执结标的额97.5亿元,执结标的到位率48.20%,执结率和执结标的到位率均创历史新高。中院本级执结2348件,执结率98.41%,执结标的额49.2亿元。
——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拍卖监督小组。与市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联合出台协助执行规定。探索建立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的执行分权运行机制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加强对执行案件财产评估、拍卖监督机制建设,确保执行公正。
——认真开展执行积案和执行款物清理活动。为确保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实现,两级法院对执行积案集中进行了清理,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重点案件,共清理出2007年底前受理的执行积案5983件,执结5939件,执结率99.26%,执结标的额3.76亿元,清理工作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表彰。组织对两级法院执行款帐户进行全面清理,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案款台账,完善执行款物管理制度。
——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建立执行举报奖励和威慑机制,发布限制高消费及悬赏举报公告,在报纸上曝光了69个被执行人名单、住所、身份证号等信息。名单公布之后,海南某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法院,提出履行债务的方案。有些被执行人则迅速履行了债务,如被执行人陈某被登报曝光后,主动向7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庞某给付了8.8万元欠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审判监督
重视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82件,结案1179件,结案率99.75%。其中提起再审案件377件,审结372件,结案率98.67%,对其中的158件依法进行了改判或部分改判,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认真开展“三查三评”活动[ “三查三评”是指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考评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对8250件重点案件、12870份裁判文书、212个合议庭进行了评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案件质量不断提高。近五年来,全市法院一审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3.06%,同比下降9.3个百分点。
(六)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的处理。五年来,共处理来信来访14711件(人)次。
——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落实“四定一包”[ “四定一包”是指对重大敏感上访案件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工作责任制。对矛盾尖锐、问题突出的重大信访案件,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认真开展院领导集中接访,在近几年政法系统大接访和院领导集中大接访中,共接待来访群众1222人,涉及案件924件。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给予妥善解决。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共排查信访积案303件,已妥善解决269件,化解率为88.78%。
——严格贯彻案件首办责任制。杜绝推诿拖延或矛盾上交,使纠纷尽量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保持了涉诉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零记录”。开展院领导、庭长及资深法官判后释明,共举行判后释明听证会194次,释明案件281件,有效促进了信访矛盾的化解。
二、加大法院改革力度,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坚持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建立科学的审判工作机制,推进审判管理创新。
(一)创新审判工作机制
一是2008年在龙华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集中审理全市的交通事故纠纷,实现了交警部门调处和法院审理无缝对接,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法庭自成立以来受理案件758件,审结740件,结案率97.63%。集中审理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的充分肯定。二是2010年在秀英法院成立了海南省首个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专门法庭——海口市少年法庭,开创了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分案审理、单独关押、跟踪帮教等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特色审理模式,把“爱心、细心、耐心”贯穿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8件198人,结案率100%。集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三是2011年底在美兰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医疗纠纷法庭。该法庭除集中审理全市医患纠纷外,还运用网络视频等科技手段,对省医疗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医疗调解协议,及时进行网上审查确认。四是为运用审判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市中院设立了历史上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琼山法院的环保审判庭也在积极建设中。两级法院还设立了“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并在主要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快捷审理旅游纠纷案件。
(二)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 目前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有十五个罪名,分别是:贩卖毒品、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盗窃、抢劫、强奸、非法拘禁、诈骗、抢夺、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试点、试行工作
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高审判的透明度,我们于2009年7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试点,首次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试点工作得到了参加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座谈会的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在试点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试行。自试点、试行以来,全市法院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刑事案件3664件,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9.01个百分点,二审案件发改率下降3.1个百分点。
(三)努力探索建立行政纠纷解决新机制
为实现法院行政审判与政府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中院继2008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和谐与互动”行政审判理念后,又不断致力于“两种机制、两个平台”[ “两种机制”是指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法院与政府间的良性互动机制、重大行政案件由党委政法委和人大出面协调的重大案件协调机制。“两种平台”是指在行政审判过程中法院与政府间良性互动、重大行政案件由党委和人大协调化解行政纠纷的两个平台。]的建设,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诉讼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使良性互动机制制度化。并多次与市政府共同就如何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程序有机对接等事项深入进行交流和座谈。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得到了最高法院的首肯,并要求在全国加以推广。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便民利民出发,市中院设立了海口市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三位一体”诉调对接。改进调解方法,邀请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主管部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与市司法局协商成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协调办公室,组建两级法院、人民法庭与街(镇)、居(村)委会多级联动的多层诉调对接网络,及时就地化解纠纷。五年来,共调、撤民商事案件15743件,通过协调促使行政案件原告主动撤诉325件,执行和解1921件,调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67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保障公正廉洁
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转变年”、“群众观点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和“文明大行动”等专项活动,端正了司法指导思想,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开展“创先争优”,抓典型、树正气,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9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了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秀英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龙华法院被最高法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美兰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琼山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市中院共有23个集体和个人(次)获国家级荣誉。他们用实际行动树立了法官的光辉形象。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重视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高班子素质和执政能力。加大对区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协助区委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好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强对下审判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基层院司法水平。在两级法院间开展法官双向挂职交流,加强干部锻炼和培养。通过招考、选调等方式补充法官力量,缓解了法官断层和办案人手不足问题。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参训法官达7285人(次)。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共有56名法官考取法律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到香港和国外深造,法官的司法能力显著提升。
(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信
以贯彻“五个严禁”[ 五个严禁是指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为抓手,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利用正、反典型开展“双示”教育,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发送廉政短信、参观廉政基地等有效形式使教育进脑入心。深入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针对50个权力事项、205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396条防控措施。创新廉政制度建设,指导支持龙华法院试行“廉政勤政保证金制度”。试行司法廉洁公正监督服务卡制度。推进廉政监察员制度,两级法院共任命47名兼职廉政监察员。落实最高法院任职回避制度和省高院离任人员回避规定,完善干部谈话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廉政监督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五年来,全市法院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1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6人,撤职2人,记大过7人,记过6人,警告10人(次)。通过严惩违法违纪行为,纯洁了法官队伍,重塑了法院形象。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
——深入贯彻监督法,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履行法定义务来对待。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和接受监督制度,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和决议,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现场监督执行、参与案件评查1041次,向人大、政协报送信息、材料2008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诉讼法等专项执法检查。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85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五年来,新增人民陪审员92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12178件,占一审案件数的25.60%。
——高度重视舆论监督。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报道重大、典型案件,主动接受舆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及时听取、认真办理公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回复网上投诉、公众建议及法律咨询576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参观法院工作,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了解,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2007年以来的五年,是海口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五年,也是全市法院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的五年。回顾走过的路,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增强法院的发展活力;必须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大力加强司法廉洁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法官自律意识不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办案不公正、不及时、不廉洁的问题,个别法官因违法违纪受到了查处,甚至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二是一些法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在对某些案件的处理上,政治敏锐性和全局观念不够强,局限于就案办案。三是两级法院的基础建设明显落后,中院的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和档案库房远远不能满足审判工作和人民群众诉讼的需要,经批准新建的几个人民法庭目前尚无“立身之地”[ 是指西秀法庭、新坡法庭、云龙法庭尚无审判办公用房。]。四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管理中的科技含量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市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五是中院对区法院的监督指导不够及时有力,两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四、今后的工作安排
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四项重点工作是指2009年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海南省委根据我省省情确定的“治安环境整治”政法重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干警在复杂的形势面前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为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能动司法,维护和谐稳定。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促进平安海口建设。二是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三是全面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四是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强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实体权利得到实现。五是开展“均衡结案年”活动,努力实现均衡结案,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官素质。一是狠抓廉政建设,强化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公正廉洁。二是以“制度落实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抓好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三是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并重,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四是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培训,提升法官整体素质。五是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抓好两级法院班子建设,加大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力度,推行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着力打造后备干部人才库。六是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法院文化内涵。一是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法官增强思想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二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规范司法行为和司法礼仪,提升法官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三是加强法院文化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营造和谐司法环境。
(五)延伸审判服务,践行司法为民。一是完善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诉讼措施,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二是深入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理诉求,通过开展“和谐共建”与落实法治“六进”[ 法治“六进”系指中央政法委开展的法治进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的活动。]制度,及时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三是充分利用椰城法律网站这一平台,加强与民众交流,及时了解社会民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司法保障。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业务对口包点指导,强化对基层法官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法院司法水平。二是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逐步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三是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办公科技含量。四是争取支持,完成市中院审判法庭扩建、立案大厅新建、海口注射刑场建设任务,帮助龙华法院尽快完成新审判法庭的建设、推进美兰法院审判法庭新址的确定和西秀法庭等人民法庭的选址兴建,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法院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决议,全力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把海口建设成为最精最美的“四宜”省会城市和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